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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市场化机制,服务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债券市场助力精准扶贫─上交所发布《扶贫专项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

2018.05.11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切实推进资本市场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要求,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近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问答》),明确了上交所债券市场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的具体制度安排。

  《监管问答》秉承市场化法制化理念,以资本市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了明确回应。一是明确了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扶贫公司债券)的认定范围。扶贫公司债券既包括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所发公司债券,亦包括发行人注册地不在贫困地区,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者偿还精准扶贫项目贷款的公司债券。前述贫困地区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为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的政策要求,注册地在已实现脱贫摘帽但不满三年贫困地区的企业所发公司债券也可认定为扶贫公司债券;二是列举了募集资金可投资的精准扶贫项目,并要求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和投资回报机制。同时明确对精准扶贫项目不作认证要求,以降低发债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为了满足扶贫公司债券实际资金需求,促进扶贫项目的市场化融资,《监管问答》明确了更贴近发债企业需求的募集资金用途要求,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监管问答》明确了上交所对于扶贫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的支持措施,为扶贫债券开辟审核绿色通道。

  截至今年4月底,上交所债券市场累计支持发行扶贫公司债券146亿元,其中发行公司债券9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51亿元。发债企业所在贫困地区已覆盖贵州、安徽、湖南、重庆等全国十余省/直辖市,募集资金用途涵盖异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领域。下一步,上交所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债券市场助力脱贫攻坚的可持续发展、支持发行扶贫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扶贫公司债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宣传力度,做好资本市场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