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8,367,311.9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451,908.62元,当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25,03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5,621.19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992,499.28元。201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5,274.73元,由2018年度的-3,887,266.05转为正数。
因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还处于亏损状态,同时为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本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美尔雅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说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司就现金分红事宜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