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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费降负促活力 上交所减免部分项目收费

2018.07.31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继续暂免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上市公司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暂免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优先股据此执行);同时,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统一为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是贯彻中央减压力、促内需精神的重要举措,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上交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根据现有收费政策,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上交所暂免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交所暂免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近3年已累计减免上市初费8205万元和上市年费5087.5万元。鉴于上述减免均将在2018年到期,此次决定将上述减免政策延长到2020年底。预计2018年将减免上市初费约3135万元,减免上市年费约2464万元,合计约5599万元。

  债券现券经手费方面,目前上交所对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交易平台债券现券交易实行经手费封顶,最高不超过100元/笔。鉴于竞价撮合平台债券现券交易均类似于大宗交易,此次决定统一将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在不断减费降负、支持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上交所近年亦多次调整A股经手费标准,降低广大投资者交易成本。2012年6月1日起,A股交易经手费从成交金额的0.011%降低至0.0087%。2012年9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至0.00696%。2015年8月1日起,再次降低至0.00487%。至此,交易经手费收取标准相比2012年标准大幅下降了近56%的水平。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执行 “营改增”政策后,为落实为企业减税降费的目标,上交所在价税合计不超过原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对原业务收费实行价税分离,再次实际降低了A股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