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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实施《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

2019.11.01 |

  近年来,上交所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制度建设,加强一线监管和风险防控,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保持高质量稳健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增强。为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规则体系,提升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在积极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于11月1日发布实施了《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在内容和要求上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明确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强调管理人和评级机构为直接信披义务人,原始权益人和现金流重要提供方等参与机构具有配合义务,着力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二是细化和丰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新增专项计划主要约定变动、承诺事项未履行、现金流被截留或账户被冻结、市场出现重大不利报道等情况作为重大事项,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健全临时信息披露安排,进一步规范基础资产循环购买、持有人会议、证券行权、停复牌等事项,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更加丰富的参考信息;四是借鉴信用债监管经验,编制临时报告格式范本,共制定25份报告模板方便参与机构使用,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标准性。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交所于2018年即着手启动了《指引》编制的相关工作,并先后多次征求市场机构和相关单位意见。沟通过程中,管理人、原始权益人、投资者及有关单位均肯定了制定《指引》的必要性及其对提升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质量、健全信息披露体系、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同时围绕临时报告披露事项的有关细节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过多次专题会讨论并对几轮反馈意见的认真研究,上交所针对重大事项的界定及循环购买披露频率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形成了《指引》目前较为明晰完善的内容规范,更有利于提升市场接受程度及增强业务监管效能。

  《指引》的发布实施是上交所深化推进信息披露核心监管理念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关制度的落实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夯实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体系,有助于压实市场机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增强各方信息披露意识,有利于保障投资者更好的进行投资决策,提升市场参与机构风险管理能力。下一步,上交所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并及时发布临时报告XBRL模板,指导市场参与人加强制度理解并做好有关工作,通过各项基础制度的有效衔接与落实,促进交易所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高质量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