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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资金融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上交所发布“一带一路”债券试点通知

2018.03.02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整体部署,促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按照证监会的整体部署,上交所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债券的研究和推广,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一带一路”债券的主要制度安排。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一带一路”债券的定义。“一带一路”债券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在上交所发行的政府债券、“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企业及金融机构在上交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境内外企业在上交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司债券。二是明确关于熊猫政府债券的监管安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在上交所发行政府债券应当在发行前向上交所提交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经济数据报告等申请文件。三是明确跨境资本安排。“一带一路”债券募集资金涉及跨境资本流动的,发行人应当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遵守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四是明确配套支持措施。上交所安排专人负责“一带一路”债券的申报受理及审核,设立“一带一路”债券板块,鼓励各类投资机构投资“一带一路”债券。

  “一带一路”建设是打造中国经济新格局、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繁荣的重大倡议。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助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17年,俄铝公司在上交所发行了首只“一带一路”熊猫债券,引起了国际上的巨大反响;2018年伊始,红狮控股集团则是开启了境内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走出去”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先河!近期,上交所已经与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洽谈,多只“一带一路”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整装待发,其发行将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支持、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腾飞起航!

  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深化上交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投融资机制及相关实施细则,继续支持境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和优质企业等通过上交所债券市场投融资,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